8月12日凌晨2点38分,在泸州市纳溪区二级路倒流河路口,一辆号牌为川EJE6XX号牌的小轿车撞上一辆两轮摩托车。
在正常情况下,只需要拨打报警电话等交警来处理就好了,这个事故就该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可偏偏那位肇事司机并未打电话报警,而是选择自己把受伤摩托车驾驶员抱上后座驾车离开。
当这辆车行驶到泸州市紫阳大道二期安置房十字路口时,车辆再次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致使车辆腾空飞起后飘移到路旁人行横道上,之后几秒内车辆迅速燃烧起来。所幸,肇事驾驶员急忙下车把伤者从后座内拖出。
此次事故致伤者费某头部受伤,目前仍在昏迷中。肇事驾驶员卢彬全身多处烧伤,经过抽血检查,交警部门发现该驾驶员的血液里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正因为酒驾,所以肇事者选择未报警,更是做出荒唐的选择。酒驾发生事故后,再次驾车带伤者离开,且造成了后来更为严重的事故!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酒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