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是市民素养、人居品位、发展水平和城市形象的集中体现。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的荣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离不开我们的参与。
在我国,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选择,是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深入而逐渐明晰、逐渐完善的。创建文明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以及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从原来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不但反应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为我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谐社会建设将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重要主题。
文明城市是和谐社会的现实根基,城市越“文明”,社会和谐的根基越牢靠。文明城市是社会文明、社会和谐在城市的缩影,也是集中表现。在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的城市,城市文明更典型、更集中地反映了该时代社会文明的特征和状态,更突出了社会和谐的本质要求,作为和谐社会核心理念、核心价值的城市文明,应成为承载社会和谐、展示社会和谐、提升社会和谐的理想样式、理想追求。
做文明人、创文明城,我们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泸州更加文明,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信心、决心和爱心,共创和谐文明新泸州,同建温馨幸福新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