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从1月20日0时起,泸州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区县、园区以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和《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污染源清单的通知》,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按照《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后公众需采取以下健康防护措施 :
(1)提醒老人、儿童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3)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4)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5)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应急响应 强制措施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将落实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
◎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
◎中心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停止散装物料装卸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禁止作业;
◎建设工地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的工地停止施工;
◎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
◎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砂石渣土车、脏车查处力度,对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查扣行驶证,复检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加大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活垃圾和树枝树叶杂物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的巡查检查力度等综合措施;
◎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看见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