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古蔺网友在朋友圈晒捕杀野生动物,古蔺县森林公安已成功告破。
经查:2018年5月上旬,违法行为人刘某修(男,汉族,56岁,古蔺县白泥乡菜板村人)因自己土里的红苕、洋芋被豪猪啃食,故将其以前捡拾到的铁夹机放置在当地一个小地名为蚂蟥沟的土边“安”(古蔺方言,意为猎捕)豪猪,5月12日刘某修在检查放置的铁夹机时发现猎捕到了其他的野生动物-野生小麂(三有野生动物),该小麂的右前肢被铁夹机夹伤。
5月13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赵某1(男,汉族,29岁,古蔺县石宝镇白马村人)、赵某2(男,汉族,26岁,古蔺县石宝镇白马村人)、赵某林(男,汉族,22岁,古蔺县石宝镇白马村人)三人通过朋友介绍以7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刘某修猎捕的野生小麂,当天晚上赵某1拍摄了相关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5月14日下午,在赵某2家院坝,赵某1、赵某2、赵某林三人将该野生小麂去毛、烫皮,后在赵某2家以炖煮的方式将该小麂食用,当天晚上参与食用的还有三人的朋友,总共10人左右,当天赵某1再次拍摄视频并发布在朋友圈。
目前,将该案立案,现在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古蔺县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