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八通药材有限公司等19家商贸公司
因为设置“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涉案金额高达5.77亿元,
曹峰等7人被叛了刑
其中6人刑期在10年以上
5月初的时候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12?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做出终审判决
曹峰等人利用自己或骗取他人身份信息,虚假注册泸州八通药材有限公司等19家商贸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受票单位收取开票金额的5%至8%的开票手续费,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08份,价税合计2.9亿元,涉及12个省15个市州33户企业。同时利用非法购买的身份信息,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306份,价税合计2.87亿元
曹峰、陈虎、候东亮、候祥、张杰、李磊、文慧妹等7人
↑↑↑
7人中
6人刑期在10年以上
罚金最多达30万元
泸州国税系统
依托金税工程的分析功能
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化技术手段
强化对涉税违法行为的精准筛查、识别
密切税警联合办案
加大打击力度
到5月23日,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已向“12?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的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所有受票企业都将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依法处理。
来源:四川在线 记者: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