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碰瓷司机,两辆车半年肇事50余起。在这些事故中无一例外的是对方“全责”,这位猛司机彭某可谓是技术性碰瓷的典范。
今天上午11点,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公安分局民警到市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彭某宣读了江阳区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文书。我们的记者也跟随警方到了看守所,采访到了犯罪嫌疑人彭某。
视频丨宣读了江阳区检察院的逮捕决定文书: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民警孙伟进告诉记者:“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损害财物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且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3日以内通知本院。”
经江阳区公安分局案件侦办查明:犯罪嫌疑人彭某“驾驶车牌号为川E0858B、川EGT646车辆,从2017年12月至今在泸州市辖区的道路上寻找正在占道变道或掉头以及逆行等违规行驶的目标车辆,故意撞向目标车辆,制造交通事故50余起,造成了1名驾驶员受伤,10万余元经济损失,骗取保金7万余元。听民警宣读完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之后,彭某表示非常地后悔。
彭某说道:“现在觉得不应该,如果是给公司或个人带来损失,我愿意接受退还弥补或者是赔偿,确实这段时间深刻地认识到这个事情确实不应该。”
采访中彭某告诉记者,最开始他是在一次偶然的交通事故中尝到了甜头,后来开始陆续作案。而之所以专挑违章行驶车辆下手,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他想给不文明行车的驾驶员一个教训。
“有时候他们来别我的车,我觉得心里不舒服,确实从我内心来讲有时候等红绿灯有一点点间隙他们都来加塞,我就觉得心里面不舒服,他都来别我,我就不让,就是这样的心理。”犯罪嫌疑人彭某告诉记者。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警方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案例,震慑碰瓷类违法犯罪;与此同时也提醒广大的驾驶员行车时要规范驾驶、文明守法驾驶,这样才不会给此类违法行为可乘之机。
多角度现场监控深度还原碰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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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电视台记者:邱黎琳 黄江
通讯员 :贾艳、杨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