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
市政府八届50次常务会议召开
审议并原则通过了
《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对网约车发展原则
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
准入条件、申请程序等作了相应规范
当网约车司机需要什么条件?
什么车才能成为网约车?
下面看泸君就来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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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具有有效行驶证的泸州籍(川E)7座及以下乘用车;
●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规定;车辆技术性能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尾气排放符合国Ⅳ以上标准;
●车辆注册登记日期在3年内或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内;
●安装通过交通运输部标准符合性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网约车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与政府的监管平台实现直接对接)、应急报警装置;
●发动机或其它动力装置最大输出功率不小于70千瓦;
●发动机排气量不小于1.6升或1.4T,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小于200千米;
●配置转向助力装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前后防雾灯、前排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不得有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车身不得张贴广告;
●须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须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40万、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
●具有泸州市常住户口或者“泸州市居住证”;
●身体健康;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已取得我市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向相应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
今后
乘车安全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