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泸州父子家中枪战,儿子中枪死亡!

  • 初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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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1/8 12:38:31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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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被告人刘大(化名)请几位村民在家吃饭喝酒。席间聊天时,刘大叫儿子刘二(化名)注意平时口语,不要说脏话。刘二当时没有说什么,到房间逗他的孩子去了。晚饭后,刘大听见刘二在逗孩子时又开始说脏话,便再次说了刘二,两人越说越激动,就打斗了起来。


刘大冲到卧室拿了一把锯齿,走到堂屋时看见刘二居然拿出了一把枪!刘二从门缝里把火药枪的枪管伸了出来。刘大立马朝堂屋里面的房间躲。刚躲开,刘二手里的枪就响了,但是没打到刘大。


刘大又惊又气,马上冲回自己卧室,在卧室门斜对面的墙角处也拿了一把火药枪,装上引火的黄药后就冲出去。


刚走到饭厅外面就看见刘二开门出来,刘大端着枪就朝刘二打过去,击中了他的腹部,刘二应声倒地,当场死亡。


这一枪打中了自己的儿子,刘大蒙了,主动要求他人报警并走到外面的坝子里等候民警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经查,刘大共藏匿火药枪四支。

法官说法

被告人刘大明知其非法持有的火药枪会造成人员伤亡后果,故意持枪射击,放任后果发生,致其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刘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非军用枪支四支,且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发生故意杀人案后,被告人刘大主动要求他人报案并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认其故意杀人犯罪事实,其所犯故意杀人罪成立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鉴于在故意杀人一案中,被害人刘二因家庭琐事纠纷即与其父刘大发生打斗,并持火药枪射击,对本案矛盾激化及其后发生的严重后果存在一定过错,且有违人伦,结合案发后刘大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对刘大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判决被告人刘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血脉相通的父子关系,却因为家庭矛盾激化爆发后举枪相向,酿成惨剧。

一时冲动,如今只能在凄冷的牢房里怀念逝去的儿子,在外的亲人,抱着悔恨度过余生。

法律不可能彻底防止家庭内部矛盾和案件的发生,家庭成员间应当以和为贵。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好好沟通解决呢?如果刘家父子能守住人伦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就不会发生如此悲剧!

来源:泸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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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能男神
  • 发表于:2018/11/8 13:54:44
  • 来自:土耳其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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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好好沟通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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