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龙马潭区警方红星派出所接到石某某(女,39岁)报警称:男子赵某多次发短信辱骂骚扰,还偶尔跑到家楼下来守斗。接报后,民警至小区查看,未找到石某某举报的男子。民警通过电话告知、警示男子注意“言行”,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2月17日晚20时,民警接到报警,称一男一女正“抓扯”。
▲赵某脸上受伤流血
▲石某某头、脸部有“淤青”
经现场了解:女子石某某、男子赵某,两人在2018年2月一次聚会相识,当时赵某(40岁)、石某某(39岁)两人均单身,赵某对石某某展开追求……石某与其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不愿继续与赵某交往。
随后,赵某“不接受”,开始对石某某频繁骚扰,每天发数条辱骂信息、拨打电话,内容包含淫秽、威胁、侮辱、恐吓等……石某某不堪其扰,将赵某拉黑,希望能“避而远之”。
▲赵某发送的骚扰信息
(辱骂内容打码处理)
赵某“不死心”,多次前往石某某居住小区围堵纠缠石某某,干扰石某某正常生活。
2月17日,赵某再次去石某某所住小区骚扰石某某,两人发生争吵和抓扯,而后出现文章开始一幕。
目前,赵某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殴打他人等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处以行政拘留8日。石某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平安龙马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