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日上午,从泸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工作暨服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会上获悉,即日起泸州启动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专项治理行动。
通过专项治理,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投诉明显下降,不发生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企业月服务质量投诉量不超过企业车辆总数的2%,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 将重点整治驾驶员恶意拼载、拒载、议价、乱收费、宰客、甩客行为。
■ 特别是加强对机场、客运站、水井沟及人流密集区和各区县城区内人流密集区的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整治。
此次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分为宣传动员(3月20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4月1日至6月10日)、巩固成效(6月11日至6月20日)三个阶段。
整治行动整治期间,泸州市运管局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集中治理,夜间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重点对出租汽车喊客拉客、议价、拒载、违规拼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无证上岗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同时,落实专人及时处理12345市长热线等投诉,及时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暴力犯罪记录的驾驶员,严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记入黑名单的驾驶员,一律不得聘用上岗。
泸州各区县运管分局所要督促指导企业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电台、报刊、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宣扬优秀典型,曝光负面典型。
突出对泸州云龙机场、泸州客运中心站出租汽车换乘区等人流密集地的重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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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