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古蔺县公安局接到护家镇村民杨某报警称,自己被一个叫刘某的男子以威胁的方式敲诈了三万多元钱,龙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
在民警的侦办中发现,在2019年04月05日,刘某(男,25岁,四川省江安县人)被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以涉嫌强奸案列为上网逃犯。
一名被立案侦查的网逃,为何还敢继续作案?!
杨某林与刘某视频通话
办案民警再次找到报警人杨某,在询问下得知,刘某是她的前男友,2018年他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重逢。
刘某拍摄视频
并且刘某以照顾其一辈子、以后共同幸福生活这些花言巧语来骗取杨某林的信任,与其发生关系时悄悄拍摄视频和不雅照片,并在杨某睡着时,取走其微信钱包与现金等共计一万多元,然后以视频和照片公布为要挟,断断续续对杨某实施十多次敲诈勒索,敲诈金额达三万两千多元。
民警经过多方走访调查,摸排研判,一直追踪嫌疑人踪迹。
2019年4月18日,古蔺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利用杨某的手机联系到嫌疑人刘某,约好见面地点,并在高速路口设卡盘查,将驾车出收费站的刘某抓获。
经审讯,刘某对自己敲诈勒索杨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阐述,其第一次得逞后尝到“甜头”,便一发不可收拾,发现这是一个“好门道”,不仅身体上得到满足,而且还可以发横财,而且被害人常常考虑到伦理道德、社会影响不敢报警,风险低。
随后通过网络游戏和社交平台,不断网约女性,并以谈恋爱为由,发生关系,故技重施,悄悄拍摄视频和不雅照片,随后翻脸,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的钱财用于赌博外,还用于包装自己,把自己伪装成为富二代,以骗取更多的年轻女性。
目前,经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古蔺县公安局于2019年05月24日对涉嫌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执行了逮捕,现已羁押古蔺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