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酒壮熊人胆?古蔺男子酒后对女孩伸出“咸猪手”,被警方找到后认熊了

  • 琛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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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9/6 9:10:21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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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日凌晨
古蔺县古蔺镇某酒吧内
一男子酒过三巡后竟对邻桌两名女子伸出“咸猪手”
摸了陶某与丁某两人胸部后离开



(网络配图)


古蔺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
自己与朋友被陌生男子骚扰
东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和询问当事人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随即,通过线索摸排
民警找到了嫌疑人所住的宾馆



派出所民警前往古蔺镇某宾馆房间内
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对嫌疑人依法进行安检过程中发现
该男子随身携带了匕首


经查,嫌疑人陈某(男,39岁,古蔺县皇华镇人)于9月1日晚与3个朋友一起在某酒吧内喝酒,至9月2日2时许时,借助酒意故意伸手去别桌的陶某、丁某两女子前胸部位。

另查明,陈某所携带刀具经依法认定,属于管制刀具。陈某对其寻衅滋事、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咸猪手”男子被抓


目前,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在这里提醒广大女性,以后碰到类似事情,一定保护好自己,第一时间报警,不要纵容这种行为。


提醒广大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古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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