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泸州网警接网民咨询,有微信网民在泸州本地某微信群内发布信息称:“我市已经发现11起登革热致死病例,目前尚无有效治愈手段。登革热(dengue)是登革病毒经蚊媒传播引起的急性虫媒传染病。”
该消息为谣言!
经核实,2019年9月27日19时许,微信网民胡某某在家中看到泸州本地某微信业主群在讨论蚊子的事情,网民遂编造“我市已发现11起登革热致死病例……”的谣言,在该微信业主群内传播。2019年9月28日,泸县玉蟾派出所民警将造谣人员胡某某抓获。胡某某对其制造发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写下了悔过书。
目前,泸州警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胡某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非法外之地,请理性看待网络事件,勿信谣传谣。对于造谣传谣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泸州网警巡查执法